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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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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结合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0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6]229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7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30.3万元增加至40,000.3万元。鉴于公司上市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截止2016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32.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6]2265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资金主要用途和资金分配为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人民币31,000万元;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在上海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所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31日全部到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并将严格按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万财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16年9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现根据实际情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2.18万元。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6]2265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资金项目为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人民币31,000万元;购置施工机械设备资金人民币14,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所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31日全部到位。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并将严格按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9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932.1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0 号”《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14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希格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16] 009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2016年9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32.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9 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32.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32.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932.1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置换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16]2265号),经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报备文件: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1,000万元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人民币14,000万元用于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6年9月5日在上海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所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31日全部到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并将严格按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人民币31,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