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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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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金都假日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广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龚启华先生、徐茂君先生,独立董事李孟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汪志刚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通过挂牌方式出让长沙银行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超文、胡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