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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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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伙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编号:临2016-13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伙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于2016年9月6日和2016年9月22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入伙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8,400万元入伙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凰熙锦”或“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7日和2016年9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128号公告和临2016-136号公告。

近日,公司正式与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熙锦汇”)、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鹰”)签署了《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凤凰熙锦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一、协议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认缴出资总额: 55,200万元

3、合伙人及合伙地位:北京熙锦汇拟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拟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拟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 委托财产”,拟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

4、管理模式

(1)管理机制:北京熙锦汇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其委派的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管理、维持和处置有限合伙企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托管账户内的资金,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划款指令等。

(2)决策机制: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与项目投资相关的事务、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被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均需投委会做出批准的决议后方可实施。

(3)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前海金鹰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期间内,合伙企业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年化固定收益。

5、投资项目: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100%的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安阳高晶目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安排:中孚实业拟将远期受让前海金鹰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二、凤凰熙锦工商登记变更后合伙人出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