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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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0号文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6,05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2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278,836.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21,163.14元,已经中兴华验字(2014)第HN-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3号文核准,牧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2,873,10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5.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7,305,551.4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694,424.38 元。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HN-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2月21日,牧原股份、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邓州牧原”)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30日,牧原股份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邓州牧原、招商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6年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16年9月份,公司销售生猪25.6万头,销售收入4.62亿元。

2016年9月份,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17.55元/公斤,比上月下降2.8%。自6月起,已经连续4个月下降。9月份均价比5月份累计下降14.6%。

2016年9月份,商品猪价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一)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