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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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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92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吴妙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妙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董事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吴妙贞女士在任职期间,工作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公司对吴妙贞女士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9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小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方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方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浙江江山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班长、车队长;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保卫科长、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刘方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方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9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向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2号)。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万里扬”)100%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6年10月21日,经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芜湖万里扬10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RE1533),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勇亭

注册资本:80,729.37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7日至2035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变速器的开发、试制、试验、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芜湖万里扬100%股权,芜湖万里扬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5,289,256股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蔡锦波、盛春林、张正明、金锦洪、徐伯坚、财通证券资管万里扬通鼎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7名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64,710,744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204.46万元,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3)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办理完毕验资手续并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后续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万里扬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向奇瑞股份发行165,289,256股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支付现金对价。万里扬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万里扬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4,710,7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万里扬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2、律师意见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上市公司尚需按照《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奇瑞变速箱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奇瑞股份发行165,289,256股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4)上市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不超过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64,710,744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204.46万元,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5)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办理完毕验资手续并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