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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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简称: 中国医药 股票代码:600056 公告编号:临2016-076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货币形式出资1,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用”)是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医药”)下属控股公司,业务涵盖药品的纯销、分销业务;医疗器械及耗材的直销、配送业务;第三方现代物流业务等,近几年在广东地区医药商业排名一直保持在前十位。

根据公司“点强网通”的医药商业战略目标,为了完善公司在广东省的医药商业战略布局、扩大广东通用的经营网络、提升其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增强其行业影响力,广东通用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万元,拟在汕头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将作为广东通用在粤东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试剂销售管理平台。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外投资等权限的议案》授权事项及金额范围内(详见临2016-010号公告),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不属于重大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广东通用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名称: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箭

注册资本:6100 万元

经营场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0号第14层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二、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科研试剂,化妆品,消毒剂;货物进出口;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业务,开展第三方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业务;药品信息咨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新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试剂销售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出资方式:货币形式

投资主体:广东通用出资1,000万元,占新公司100%股权。

作为广东通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将按照中国医药相关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治理结构。

(二) 新公司设立目的

设立新公司是基于中国医药发展战略,为完善中国医药在广东省的医药商业布局,扩充广东通用省内销售区域,从而提升其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增强其行业影响力。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粤东地区作为广东省目前重点开发扶持地区,未来经济成长空间较大。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医药商业发展战略,有助于切实加强并完善公司在广东省的战略商业布局。公司将依靠广东通用分销业务品种资源及业务经验,以多业态多层次的经营模式拓展传统业务,搭建粤东地区医院业务及网络平台,扩大公司行业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成立新公司,尚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等一系列审批手续,在办理各项经营许可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6-077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临2016-072号《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对该事项补充以下内容: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促进公司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公司拟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 基础资产

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对境内多家医院或医疗机构享有的应收账款。

(二) 交易结构

华福证券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由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并向本公司支付购买款项。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循环购买期,由专项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在循环购买期向本公司循环购买基础资产。

(三)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拟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初始规模不超过10 亿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及/或公司关联方及/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认购。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定向转让、交易。

(四) 对董事会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的介绍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注册资本:5.5亿元

成立日期:1988年6月9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福证券已经于2012年5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有利于盘活公司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升新业务获取能力,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因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申请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定向转让、交易。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