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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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8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海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陈列先生、独立董事陈雪梅女士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凯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辉湟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8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6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6-08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9,669,184股,占公司总股本49.87%)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该行申请的金额肆亿贰仟万元、期限壹年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该部分股权于2016年10月31日办理了质押,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31日。截至质押登记日,西钢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6,294万股(全部用于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

西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是为了保持本公司资金运行平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中向好,预计未来经营性现金流入能够偿还借款,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西钢集团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