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闰土股份,证券代码:002440)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于2016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经确认,此次公司拟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闰土股份,证券代码:002440)于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算),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11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