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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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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11月11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7,968,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东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9%)质押给了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用于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期限自2016年11月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同时,天通高新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标的证券中1292万股、1292万股、1224万股2368万股、1224万股的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4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本次质押完成后,天通高新持有天通股份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为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数为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通高新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天通高新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警戒值和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警戒值的,融出方应向天通高新发出通知,天通高新须密切关注标的证券价格变化,提前做好履约保障相关准备;当交易日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值的,天通高新应在下一个交易日13:00前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履约保障措施:1、提前购回,2、补充质押标的证券,3、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同时,天通高新应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3亿元的信用授信贷款,具体贷款金额将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二年。

公司以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东侧1幢、3幢工业房地产最高抵押作为追加担保。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