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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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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2016-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6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通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0,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9%)限售流通股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1 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 11 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5,249,900股(其中 114,642,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07,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6%。东方集团本次质押20,210,000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54%,占公司总股本的6.49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东方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日常经营融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东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6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宁波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 宁波证监局与宁波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于2016年 11月17日15:00-17:00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www.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