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6-62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6年11月1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合计持有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动力”或“公司”)115,694,3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369%,其中:限售流通股48,81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2%;非限售流通股66,875,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18%(非限售流通股中,中国华融直接持有49,120,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7%,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7,75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1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华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华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9,292,31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减持底价为32.00元/股。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华融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2016年11月11日,中国华融合计持有中航动力115,694,390股股份,占中航动力总股本的5.9369%,其中:限售流通股48,818,681股,占中航动力总股本的2.5052%;非限售流通股66,875,709股,占中航动力总股本的3.4318%(非限售流通股中,中国华融直接持有49,120,641股,占中航动力总股本的2.5207%,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7,755,068股,占中航动力总股本的0.9111%)。中国华融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2014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自2014年6月30日中国华融取得上述股份以来,中国华融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中航动力目前的总股本,中国华融本次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9,292,315股,即不超过中航动力总股本的0.99%(若此期间中航动力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按中国华融的实际持股数处理)。
3、减持期间:中国华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华融承诺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航动力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减持底价:中国华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底价为32.00元/股。
5、减持方式:中国华融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中国华融在公司2014年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承诺,其以所持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14.81%股权、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78%股权认购的公司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中国华融以其所持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8.95%股权置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南方公司等值股权,因此中国华融以其通过前述股权置换取得的南方公司股权认购的公司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华融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拟减持的原因:中国华融自身经营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中国华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中国华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中国华融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1日
报备文件:
中国华融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