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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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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6-4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陈建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贺 琪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赛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