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2016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07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庆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4,218,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402%,其中中小投资者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78,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343,65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81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2.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44,046,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5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06,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52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4730%。
2.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4、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6、回购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44,05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53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1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39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6028%。
2.7、表决权的限制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8、表决权恢复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9、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10、评级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11、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12、本次优先股发行后的转让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13、募集资金运用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14、本次发行优先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44,218,4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78,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优先股发行后填补股东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173,2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86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通知,将其所持有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刘德群先生已于2013年11月11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11月15日,刘德群先生将其上述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6,000,000股(经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原质押股份数由12,000,000股增加至36,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刘德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249,854,5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23%,其中已质押股份166,800,000股,占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1%。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