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5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东方翌睿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医疗”)增资10,935.88万元人民币,其中,330.8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10,6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东松医疗的注册资本将由1,875万元增加至2,205.88万元,其中公司占51%,上海东松东贸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34%,东方翌睿基金占15%。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东方翌睿基金持股占比33.86%,本次增资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临2016-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关联董事吕勇明、周峻、陈卓夫、季胜君、王佳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6-055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医疗”)
●增资金额:人民币10,935.88万元
●交易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医疗拟引进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东方翌睿基金”)为新股东。东方翌睿基金拟对东松医疗增资10,935.88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东松医疗的注册资本由1,875万元增加至2,205.88万元,其中本公司占51%,上海东松东贸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34%,东方翌睿基金占15%。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935.88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医疗为做大做强现有业务,拟引进东方翌睿基金为其新股东,东方翌睿基金拟对东松医疗增资10,935.88万元人民币,其中330.8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10,6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目前本公司占东松医疗股权比例60%,上海东松东贸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东松医疗股权比例40%。本次增资后,东松医疗的注册资本由1,875万元增加至2,205.88万元,本公司占51%,上海东松东贸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34%,东方翌睿基金占15%。增资款项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东松医疗。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东方翌睿基金占比33.86%,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935.88万元,但是2016年9月24日披露的临2016-051号公告涉及的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投资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事项属于“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因此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7条的相关规定,已就该事项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核并登记,因此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935.88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是由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方睿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新农村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5.02亿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16层1601室,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因东方翌睿基金成立于2016年8月5日,不足一年,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披露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如下:
2015年末,集团投资公司资产总计为39,148.53万元,负债总计为6,742.5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32,405.99万元。2015年度,集团投资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未实际开展投资运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被增资方: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方: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
增资金额:人民币10,935.88万元,其中330.8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10,6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东松医疗的注册资本由1,875万元增加至2,205.88万元。
截止2015年底,东松医疗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419.23万元,负债总额为92,010.01万元,净资产为10,409.22万元。2015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81,871.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6,398.92万元。
截至2016年10月底,东松医疗资产总计为116,655.98万元,负债总计为104,720.1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1,935.86万元。2016年1-10月,东松医疗营业收入为164,653.53元,净利润为8,230.74万元。(未经审计)
四、定价依据及增资方案:
1、定价依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63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东松医疗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68,310.00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55,482.79万元,增值率432.54%。由于在评估基准日后、本次增资之前,东松医疗分红6,340万元,因此本次东松医疗股东全部权益最终价值确定为61,970万元。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拥有齐全的各项业务经营资质和多项政府认证的最高资格等级等各项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故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同时扣除了东松医疗在评估基准日后、本次增资之前的分红6,340万元,东松医疗的股东全部权益最终价值确定为61,970万元。
2、增资方案: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单方面以现金方式对东松医疗增资10,935.88万元人民币,取得东松医疗15%的股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1、目的:本次增资款项将用于支持东松医疗在现有医疗器械代理进口业务、招标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和渠道管理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和高端医疗市场终端服务等业务,有利于推进和支持公司布局健康产业,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影响:
(1)本次增资将帮助东松医疗进一步释放经营活力,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体现东松医疗的股权价值。
(2)目前东松医疗的资产负债率偏高,本次增资可有效降低东松医疗的资产负债率。
(3)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东松医疗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本公司仍为东松医疗的控股股东,且对东松医疗的股东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东松医疗的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考虑到了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拥有齐全的各项业务经营资质和多项政府认证的最高资格等级等各项因素,该评估报告的结论是客观、合理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进行转型发展、向新兴业务领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医疗进一步释放经营活力,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体现了东松医疗的股权价值。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东松医疗的股权价值。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5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5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参股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通知,华安证券于2016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0号),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核准华安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华安证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工作。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华安证券股份24,5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8.68%,上述股份自华安证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股份的价值进行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