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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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16-07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公司综合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董事长钟发平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聚东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钟发平、董事刘滨、董事罗天翼、独立董事何红渠、独立董事刘曙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丽萍出席会议,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彩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超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