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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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7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包括延期使用2014、2015年已分配的担保额度和2016年新增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为3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6年11月13日,在1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共发生6起未到期的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和8,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1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北方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和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2016年1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新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新疆公司向交通银行新疆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新疆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3.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68号

4. 法定代表人:金自强

5. 注册资本:114,52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及服务;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建材开发、生产及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代运代办、仓储服务及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备注:新疆公司2016年1月注册成立,故无2015年财务数据。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为子公司新疆公司提供担保,是保证新疆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此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 此次被担保的新疆公司是公司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3,000万元,全部为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19%。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3.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