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1日,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向智庆现、刘萌萌、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尹贻明、吕如锋等合计13名自然人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夫妇发出《关于核实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函》,相关股东书面回复如下:

一、13位自然人股东的回复

(一)智庆现回复

本人购买国发股份,属个人正常投资行为。

1、与刘萌萌、杨丽等12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人与刘萌萌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无资金往来,也没有签订过协议或口头约定购买国发股份股票。除这十二位自然人股东外,也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2、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刘萌萌回复

本人购买国发股份,属个人正常投资行为,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与智庆现、杜永强、唐健、杨丽、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吕如锋、尹贻明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杨丽回复

本人在国海证券开户,购买国发股份,系个人行为。与刘萌萌、智庆现、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吕如锋、尹贻明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四)杜永强回复

本人收到贵公司的问询函,本人声明:

1、本人与《问询函》中提到的智庆现、刘萌萌、杨丽等12名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与公司控股股东也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3、本人会在盈利的情况下逐步卖掉。

(五)唐健回复

1、本人与刘萌萌、智庆现、杨丽、杜永强、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吕如锋、尹贻明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六)高园园回复

1、本人与智庆现、刘萌萌、杨丽、杜永强、唐健、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尹贻明、吕如锋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无资金往来,也没有签订过协议或口头购买国发股票。

2、我与智庆现、刘萌萌、杨丽、杜永强、唐健、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尹贻明、吕如锋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3、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七)赵磊回复

本人购买国发,属个人正常投资行为,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与杜永强、高园园、张雯雯、唐健、孟宪鹏、阮琳、杨丽、刘萌萌、智庆现、尹贻明、韩书军、吕如锋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无资金往来,也没有签订过协议或口头约定购买国发股份股票;与杨丽、杜永强等12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也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八)阮琳回复

1、本人与刘萌萌、智庆现、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吕如锋、尹贻明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九)张雯雯回复

1、本人与智庆现、刘萌萌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无资金往来,也没有签订过协议或口头约定购买国发股份股票,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与公司控股股东也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3、本人会逐步卖掉。

(十)韩书军回复

1、本人与智庆现、刘萌萌、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孟宪鹏、尹贻明、吕如锋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无资金往来,也没有签订过协议或口头约定购买国发股份股票。

2、本人与刘萌萌、智庆现、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孟宪鹏、吕如锋、尹贻明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3、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十一)孟宪鹏回复

1、本人与刘萌萌、智庆现、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吕如锋、尹贻明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非亲属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十二)尹贻明回复

1、本人与刘萌萌、智庆现、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吕如锋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其他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彭韬不存在一致行为关系。

(十三)吕如锋回复

本人在国海证券济南营业部开到账户购买贵公司股份,收入来源合法。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与智庆现等1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股票买卖均系本人及家属按照自己意愿操作,不受他人指使或干预。

4、与其他任何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夫妇回复

经核实,我们(朱蓉娟、彭韬)作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智庆现、刘萌萌、杨丽、杜永强、唐健、高园园、赵磊、阮琳、张雯雯、韩书军、孟宪鹏、尹贻明、吕如锋等13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