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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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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11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江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马江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学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王学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马江河先生、赵满堂先生、王学武先生、宫新勇先生、王佳哲女士,马江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赵元丽女士、赵荣春先生、严复海先生、宫新勇先生、赵庆先生,赵元丽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赵荣春先生、赵满堂先生、马江河先生、严复海先生、赵元丽女士,赵荣春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严复海先生、马江河先生、王学武先生、赵荣春先生、赵元丽女士,严复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马江河简历

马江河,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博士,执业律师资格。曾任中国投资银行黑龙江分行项目部副经理、法律顾问,美国纽约HALL&HALL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双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马江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学武简历

王学武,男,满族,1963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赤峰红花沟金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矿长,赤峰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赤峰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钢集团赤峰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赤峰万泉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盛达集团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学武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江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马江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马江河简历

马江河,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博士,执业律师资格。曾任中国投资银行黑龙江分行项目部副经理、法律顾问,美国纽约HALL&HALL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双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马江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7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2月8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6年12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5楼会议室。

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12月7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关于增补王学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如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证券帐户卡(如有)、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如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证券帐户卡(如有)。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登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信函上请注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代继陈、段文新

联系电话:010-56933771 传真:010-56933779

电子邮箱:daijc@sdkygf.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03 投票简称:“盛达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投票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