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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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6-87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1月22日(星期二)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1月22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11月21日 15:00 至 2016 年11月22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14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曹邦俊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1,658,863,431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05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543,705,235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49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115,158,196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57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变更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符合《公司章程》“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改〈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符合《公司章程》“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544,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93,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2%;反对318,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489,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74,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237,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19%;反对374,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清 雷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