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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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备忘录并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2016-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9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备忘录并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概述

1、公司曾于2015年1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设立申华(开封)汽车博展园有限公司(简称“开封汽博园”),对开封汽博园项目进行投资,并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签订《申华(开封)汽车博展园项目投资合同书》。(详见2015-01号临时公告)

2016年11月21日,公司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简称“当地政府”)签署《备忘录》,备忘录约定了当地政府将给予公司2016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一次性奖励1.5亿元。

2016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当地政府2016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首批8000万元。

2、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备忘录主要内容

当地政府给予公司一次性奖励1.5亿元,作为2016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可视财政情况分批拨付,其中首批8000万元将于2016年11月份拨付到位。

三、 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备忘录约定了公司作为汴东产业集聚区的重点扶持企业,将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2016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奖励金额将有效推进开封汽博园项目的建设进程,尽早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上述扶持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备忘录》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9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公司

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5日,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及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2016-84、85、86、87、88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预案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为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16年8月9日)至公司股票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年11月11日)。由于公司2016年11月15日披露《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终止说明》”)时,尚未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交易数据,因而,公司未在《终止说明》中披露相关自查情况。

目前,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经核查,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16年8月9日)至公司股票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年11月11日)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上述在自查期间曾有过交易记录的自然人股东褚宗南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讨论与决策,公司未向其泄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尚未公开的信息。在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始停牌前,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二、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构成与公司前十大股东构成一致,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见“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