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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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11月14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公司参股投资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环保公司)拟与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川集团)、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城投)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投资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50万元,其中环保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3,115.25万元,占33.5%股权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环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7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9.3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川。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2-13层。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设备及部件的研发、制造和购销等;投资和经营与环保产业相配套的地产、房产和租赁等产业;经营和进出口公司环保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各、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各种环保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环保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治理及综合利用。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98.5%股权,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3、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华川集团

成立时间: 1998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20,35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小义。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华川南路72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造纸、纸制品的加工销售;垃圾焚烧发电、蒸汽供应(《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8月12日止)(与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使用);一般经营项目:废纸的收购;蒸压煤渣灰标砖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废塑料的收购(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东结构:冯宪金持有35.63%股权,冯小义持有6.39%股权,冯潮兴持有57.98%股权。

(2)义乌城投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52,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亚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雪峰东路36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城市绿化、园林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各类政府(社会)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服务与咨询(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建设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以投资、控股、参股、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天然气(液化气)管网设施投资建设。(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清洁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销售。

股东结构: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中心持有100%股权。

4、投资项目情况

为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项目,提高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运营水平,义乌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本项目,合作期30年。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本项目实施,其中华川集团占56.5%股比,环保公司占33.5%股比,义乌城投占10%股比。

本项目规划容量为3,000吨/天,本期建设3×750吨/天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套2×2万千瓦凝汽式汽轮机+2×2.5万千瓦发电机,预留1台750吨/天炉排垃圾焚烧炉及1台1.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联合主厂房一次性建成,静态投资估算为130,500万元。

项目PPP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PPP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共30年。到期后,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城管委或其指定机构。

(2)日生活垃圾基本供应量:2018-2019年,市城管委保证1,800吨/日供应量;2020-2029年,不少于2,250吨/日供应量;2030-合同期满,不少于3,000吨/日供应量。

(3)上网电量暂按296度/吨计算,超出部分,售电收入70%归项目公司,30%归城管委。若连续3年上网电量超出296度/吨的10%,则调整上网电量测算基数为325度/吨。

5、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投资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垃圾处理规模,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时也可为公司未来获取更多的PPP项目积累经验。

6、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环保公司与华川集团、义乌城投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投资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50万元,其中环保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3,115.25万元,占33.5%股权比例。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