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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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6-06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38号2号楼51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文卫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2、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王善波、吴毅雄、艾永祥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郁武铮、张翔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4、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长春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卜未鸣、陈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