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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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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说明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2016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该次董事会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对该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现金分红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经希格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88,392,139.0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305,561,194.67元(合并报表口径)。2016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49,588,703.73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33,096.83 元(未经审计),截止2016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0,952,801.96元。

为切实遵守对 A 股市场股息政策的承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规定,公司以截至 2016 年第三季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作为本次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截止2016年9月5日已发行上市的总股本40,000.3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人民币0.34元(含税)派发现金股息,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为13,600,102.0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