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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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6-056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号”文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者传媒”)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13号文批准,于2015 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 18,000万股变更为24,000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8,800万股。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投”)、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出版”)、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中国化工资产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产”)、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投资”)、外研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等10家股东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还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读者传媒国有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集团”)及时代出版、酒钢集团、甘肃国投、甘肃电投、中化资产、通用投资、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共计4,320万股,将于2016年12月10锁定期满。由于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解禁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非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0万股。

为有利于公司发展、回馈股东,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4,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为28,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600万股。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光大资本、酒钢集团、甘肃国投、甘肃电投、时代出版、国投创新、中化资产、通用投资、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承诺:自发行人(即读者传媒,以下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国有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代出版、酒钢集团、甘肃国投、甘肃电投、中化资产、通用投资、外研投资、《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发行人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本次限售股股东减持承诺

光大资本承诺: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各项要求,依法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减持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减持的读者传媒股份,减持价格以届时市场价格为基础,充分考虑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影响后慎重确定。

若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依法进行。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读者传媒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说明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数量:4,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6年12月12日。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及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明细如下:

说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其中承继的读者集团原持有的股份禁售期为36个月,截至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持有股份6,227,028股,承继的其他国有股东原持有的股份禁售期为12个月,截至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持有股份843,243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