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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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6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沈琼

电话号码:0571-86791320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webmast@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67”;投票简称:“先锋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12月13日下午3:00—1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