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1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材料—硬质合金—数控工具”产业链,进行资本、技术以及市场资源的合作与整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欧科亿”)原股东袁美和(以下简称“甲方”)、谭文清(以下简称“乙方”)和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丁方”),经友好协商,拟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株洲精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戊方”)为目标公司股东,并于2016年12月6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1、袁美和
身份证:4302**********4075
住 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26号湘江四季花园6栋1304号
2、谭文清
身份证:4302**********4016
住 所:株洲市荷塘区西子花园小区9栋1201号
3、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牡
住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4、株洲精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美和
住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神农大道滨江御景1栋24号
戊方系根据目标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由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作为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1月23日
注册资本:3,225.07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住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县中小企业创业园)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目标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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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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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数据
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48110099号《审计报告》,目标公司截至 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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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资依据的公司权益总值
依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6)第2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目标公司权益总值为23,412.93万元,目标公司原股东于2016年8月2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原股东对目标公司增加出资9,000万元,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以32,412.93万元为增资前的目标公司权益总值,作为本次增资的依据。
(二)增资额及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32,412.93万元为目标公司增资前的权益总值,各方合计认缴新增出资9,43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甲方认缴1,250万元,其中124.37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乙方认缴955万元,其中95.02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丙方认缴2,265万元,其中225.37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丁方认缴900万元,其中89.55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戊方认缴4,060万元,其中403.97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三)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增资前的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目标公司继续承受。
(四)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变。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即构成违约。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致使守约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且相关方经其内部审批程序批准后即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欧科亿增资扩股,有利于公司全面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材料—硬质合金—数控工具”全产业链,实现钨钴与硬质合金器件制造全产业链供应商、客户群等渠道资源的共享。本次,目标公司引进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作为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目标公司股东,有利于健全目标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目标公司利益和经营团队紧密结合,有利于目标公司持续发展,为公司涉足硬质合金器件产品的高端循环打下坚实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钨钴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六、其他
本协议签署后,后期经营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因政策、经营环境、市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的进展状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备查文件:《增资扩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