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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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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2016-5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准备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5日早间临时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6-46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48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6-4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于2016 年11月30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6-50号)。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6-51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商讨与论证,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涉及控股股东旗下药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58.HK)的所有内资股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推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