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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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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
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52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商集团”)的通知,豫商集团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解除了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进行了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解除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豫商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原于2016年2月1日质押给东吴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28,820,00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中剩余的尚在质押状态的13,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4%)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原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6-007 号)。

二、关于重新质押的情况

上述股票解除质押后,豫商集团重新将其持有本公司11,750,000股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7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6日。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日前,涉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豫商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8,823,3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其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6,85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3.1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8%。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