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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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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8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7日,公司接到股东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物流信息”)的通知,北京物流信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北京物流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7日,北京物流信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4,512,7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本次增持前,北京物流信息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2%,本次增持后,北京物流信息持有本公司股份4,539,7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012%。截止2016年12月7日,物美控股及北京物流信息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4,324,845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9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北京物流信息增持目的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号召协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基于对本公司核心业务长远目标的信心;

3、未来12个月内,北京物流信息无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北京物流信息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北京物流信息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北京物流信息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