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即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0.6亿元,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6.5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股东名称: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盐业”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福建省盐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6,5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1%;福建省盐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直接、间接及一致行动协议控制本公司股份为465,947,712股,控制比例为26.27%。
3、福建省盐业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票1,571,500股,购买金额1031.83万元(含佣金和过户费),平均单价:6.57元/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福建省盐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充满信心,预测公司未来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运转良好、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公司管理层将坚持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勤勉尽职,为投资者持续创造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2、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0.6亿元。
4、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6.5元/股。
5、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公告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福建省盐业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相关承诺
福建省盐业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福建省盐业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