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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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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0 证券简称:通宝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3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公司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启瑞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燕晨、余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安燕晨律师、余丹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做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6-03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启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德煤电”)工程进度,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保德煤电一次性投放20亿元信托贷款,期限为13年,利率为基准利率。

以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占保德煤电实际贷款比例,将保德煤电电费收费权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