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
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 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6-8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合作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重工)以“年产450台(套)工业汽轮机、燃气轮机、压缩机及高新工程配套基地建设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2.08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55)。
为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有关政策,国开行以其全资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出资2.08亿元增资入股汽轮重工。国开基金的该笔出资期限为10年,投资收益率为1.2%/年。为此,公司、国开基金、汽轮重工、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集团”)等四方共同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根据《投资合同》,汽轮集团将从2019年起向国开基金分期受让国开基金所持有的汽轮重工股权,国开基金要求公司、汽轮重工分别为汽轮集团履行受让股权义务提供担保。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汽轮重工为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78),《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85)。
二、交易情况说明
国开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此次国开基金出资入股汽轮重工,以增加资本金的方式对重点扶持的实体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国开基金以股权形式出资入股汽轮重工,并要求其股权由公司或第三方进行回购。根据国开行对股权回购方的资信评估,汽轮集团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均符合其要求。汽轮集团召开第三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国开基金投资入股汽轮重工事宜,同时决定,按照约定分期受让国开基金所持有的汽轮重工股权,受让后将以同等价格向公司转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汽轮集团同意按国开行要求受让国开基金所持汽轮重工的股权,以及公司、汽轮重工按国开行要求为汽轮集团提供担保,均是为了保障汽轮重工顺利获得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有助于缓解汽轮重工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公司通过获得国开行政策性资金支持,保障汽轮重工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的长远发展,进而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