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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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6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12月2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莱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1月7日。

2、授予数量:374万股。

3、授予人数:117人。

4、授予价格:每股12.23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对象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7人,授予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4日出具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6)第073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11月2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16年11月28日,公司已收到117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4,574.0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3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4,200.02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4万股,于201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份授予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619,67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原来的320,000,000股增加至323,740,0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张许科先生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合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323,740,000股的33.24%,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4,574.02万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6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股份支付费用以会计师最终确认为准。

九、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