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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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6-10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21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编号:2016-105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91.11%的股权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根据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中科融通91.11%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中科融通已经取得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06763311XR)。

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科融通91.11%的股权,中科融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上述新增股份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手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51,20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需要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相关验资、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公司尚需向王江、王嵚、孙福林、杨云春、施光耀、力合清源等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5、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部分协议或承诺事项正在履行中或履行条件尚未出现,对于尚未出现履行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事项,在该等协议或承诺事项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将需继续履行相应协议或承诺事项。

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实达集团名下,实达集团现持有中科融通91.11%的股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