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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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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6-09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2016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15:00至2016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94,134,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11,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91,422,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4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91,422,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4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91,422,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4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25,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8,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14,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8,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4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7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8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9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与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29,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18,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06,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丁飞翔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