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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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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8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4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智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智刚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务,同时请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张智刚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张智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影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张智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出新任董事长且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后生效。

张智刚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严谨务实,高瞻远瞩,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出色的领导才能,立足公司实际,敏锐预判行业变化,带领公司研究制订了“立足精耕上海,深耕城市能级高、发展潜力大的省会中心城市,积极拓展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房地产新业务、新市场,坚持房地产业下的多元化转型发展之路”的发展战略。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和规范“三会”运作等措施,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和公司的合规、优质运营。在张智刚先生的带领下,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紧密聚焦战略、创新求变,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日益增强,不仅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更为今后的中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对张智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确保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公司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新任董事长的推荐、选举工作,计划于近期完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