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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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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6-06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以及募集金额等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1,564,9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8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9,999,999.88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76,848.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48,423,140.99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01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6年4月14日,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年4月29日及2016年5月13日,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36、2016-03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增加注册资本390,0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O2O营销平台项目”和“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62《对外投资公告》)。

2016年12月28日,公司、服装控股及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6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6年4月1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29《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资金已于2016 年12月2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64《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及服装控股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雅戈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雅戈尔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