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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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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6-04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参考同行业相关应收款项计提比例标准,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具体详见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及短期融资的议案。

(1)决定向浦发银行铜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期限为一年。

(2)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申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期限为一年。

(3)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办理短期融资8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以上议案同意均为7票,反对均为0票,弃权均为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6-04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在安徽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德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拟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具体详见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16-04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为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应收款项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和考核,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管控水平等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2.变更前应收款项计提比例情况:

3、变更后应收款项计提比例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6 年 12 月 31 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广大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出具《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会专字[2016]5191号),具体详见相关附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