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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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1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玓、吕军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