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0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修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0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按照实际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修改前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邮和行李运输业务;国内、国际公务飞行业务,飞机执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业务代理;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快递(信件和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机上免税品;机上商品零售业务;航空意外保险销售代理。(最终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定的为准)”
修改后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邮和行李运输业务;国内、国际公务飞行业务,飞机执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业务代理;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快递(信件和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机上免税品;机上商品零售业务;航空意外保险销售代理;住宿,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商务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培训;自有房屋出租;飞机出租,发动机出租,老旧零件出租;销售日用品、工艺品、纪念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