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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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17-002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6月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9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396,5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5,640,830.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630,84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4,009,986.15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2010年6月30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6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7 月13 日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铁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0-012))并开设了以下7个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资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上述各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近期陆续注销了上述7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各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