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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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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015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19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执行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吴以芳先生的通知,吴以芳先生于2017年1月19日增持了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1月19日,吴以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港币约24.92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16,000股,分别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即403,284,000股,下同)的约0.004%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14,512,045股,下同)的约0.001%,增持总金额港币约40万元,按本次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35万。

本次增持前,吴以芳先生持有本公司24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10%。

本次增持后,吴以芳先生持有本公司256,000股股份(其中:240,000股A股股份、16,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11%。

二、增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吴以芳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自2017年1月3日起12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及/或H股股票,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以上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1)。

本次增持为增持计划出具后的首次增持。

截至本公告日,吴以芳先生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5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16,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01%。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吴以芳先生承诺,其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24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本公司《董事/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吴以芳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