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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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业绩预增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业绩预增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亿元左右,同比增长幅度约为305.2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4.8亿元,同比增幅约为10.46%。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公司201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980,898.04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6,093,937.41元。

2、基本每股收益0.543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取得收益,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转让重庆大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易房地产)股权取得收益,及全资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制药)取得拆迁补偿收益。

现将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情况测算如下:

(一)、公司利润来源主要为桐君阁股权转让所获投资收益。1、桐君阁股权转让主要收入如下:

(1)桐君阁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持有桐君阁20%股权转让给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东及其指定第三方,获得转让收入7.852亿元。

(2)2014年公司将持有桐君阁19.84%股权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转让收入3.37亿元。

2、桐君阁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确认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16年3月8日,公司与中节能太阳能股东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桐君阁20%股权过户工作,至此桐君阁重组已全部完成,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桐君阁截止目前的所有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约9.4亿元。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对于处置桐君阁后的剩余股权14,611,963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计入投资收益约1.8亿元。

3、经初步测算,桐君阁重组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的投资收益为11.2亿元。

(二)根据西南药业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书,西南药业将其持有的大易房地产86.68%的股权转让给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经初步测算,西南药业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的投资收益为1.5亿元。

(三)南充制药2016年度完成生产基地搬迁工作,预计拆迁补偿收益为5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17-0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太极集团

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

公司收到搬迁补偿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涪陵区城市整体规划要求,为了加快涪陵区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药司)实施“退城进园”搬迁发展,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与涪药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书》,该协议涉及涪药司南湖片区和石谷溪厂区搬迁,面积共约1499.49亩;搬迁补偿金额共计15亿元。其中南湖片区搬迁补偿金为9亿元。

2017年1月24日,涪药司收到南湖片区搬迁补偿金尾款5000万元,截止目前,南湖片区搬迁补偿金9亿元公司已全部收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3-19;2013-21;2013-23;2013-26;2014-01;2014-33;2014-38;2015-01;2015-47;2015-76;2016-01;2016-02)。

鉴于涪药司已于2015年将南湖片区地块的土地证移交给政府,公司在2015年度已确认了上述搬迁补偿金收益。本次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金将冲减其他应收款项,对公司利润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