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60,093,84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81%)的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9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09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60,09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历年送转股份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397%(若本公告披露日至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做相应处理)。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7、减持价格区间: 10元-16元区间

三、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光正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3年12 月17 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2、光正投资于2013年10月18公告承诺:自公司股票解禁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低于7.5 元/股价格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此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截止2014年12月17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3、为维护股价稳定,光正投资于2015年07月13承诺:未来6个月(2015年7月13日-2016年1月12日)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2016年1月12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四、其他事项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3、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光正投资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