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17年1月24日、2017年1月25日、2017年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3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两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7年1月19日下午,公司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相关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2、根据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公司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37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236%。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8日。具体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至-10%;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