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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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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14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参与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的议案》。

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和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定于2017年2月1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及其他事项。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待进一步论证,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监管部门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反馈意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原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具体议案列表如下:

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变,以上议案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待相关事项明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15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

3.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7年2月8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和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待进一步论证,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监管部门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反馈意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原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

三、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取消上述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2月 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2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2月12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2月13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3913会议室。

4、登记时间:2017年 2月10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董事会办公室。

5、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8日不变。

6、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7-11号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16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撤销部分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2月 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2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2月12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2月13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39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7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17-11号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 2月10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5: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39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8393605

传 真:0755-88393600

邮政编码:518028

联 系 人:陈颖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中均无 “√”或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17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10月27日申请临时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于2017年1月12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资料正在进一步准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