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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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0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7年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以增加投资收益。

1、资金来源

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2、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投资要求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市场风险须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将对2017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的相关理财产品不能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并同意在2017年度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理财的具体运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0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河北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89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资金收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北银行”)购买了3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主要情况: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二)产品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资金由河北银行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项资产:一是高流动性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同业、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票据回购、较高信用等级债券;二是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回购、证券、基金或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