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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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6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刘一川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宋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英哲、杨颖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