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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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118号)(简称“二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认真核查。由于本次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30日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已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呈交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7年3月18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