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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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2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年2月23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黄旭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3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639,259.69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全部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年2月23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 年 12 月 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49,639,259.69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2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33,726.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8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及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3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截至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639,259.69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639,259.6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49,639,259.69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2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49,639,259.69元。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弘亚数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弘亚数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弘亚数控本次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弘亚数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与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发行申请文件一致。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弘亚数控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弘亚数控使用募集资金49,639,259.6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31号);

5、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